来源: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唐星)原本应该放在醒目位置的停车收费标价牌,却被随意放在偏僻铁门后杂乱的建筑材料里;一大片人行道地方被人划成了一个个停车位,没有相关部门批文,就在闹市里收取了停车费。昨日上午,厦门市物价局对全市停车场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了乱收停车费的现象。 在厦门东南亚酒店停车场,物价局检查人员在该停车场内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任何停车收费标价牌。在经过停车场工作人员指引后,检查人员才在停车场旁边的一道偏僻铁门后找到收费标价牌。 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停车场旁边一条小路往里走大约50米,有一道锁着的大铁门,铁门里杂乱地堆放着一些建筑材料,而停车场的收费标价牌竟然就躲在这些建筑材料里。 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停车场应该在醒目位置竖立收费标价牌,未明码标价的最高可罚5000元,将标价牌放置在这样偏僻的位置,消费者很难看到,很容易引起价格纠纷。 东南亚酒店管理人员介绍,原本有将收费标价牌放在停车场里,但停车场最近在装修,就移开了。对此,物价局检查人员则表示,虽然停车场在装修,但在装修期间并没有停止停车场的收费,因此要采取相关临时措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批文不按批文乱收费 责令其进行整改 此外,当物价人员向酒店索要停车收费的物价批文时,酒店拿出的批文与收费标价牌完全两样,收费牌上写的收费标准是“停车4小时以内收费5元,超过4小时,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半小时内免费”,而物价最新批给他们的收费标准是“1小时以内收费2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免费”,审批时间是去年8月。物价局表示,酒店没有按照物价批文收费,而是执行原来的标准,涉嫌乱收费。 同时物价局检查人员还发现,免费时段都是停车场内的保安靠人工在本子上登记,在车辆进出场时没有和车主核对时间,容易引起纠纷。 厦门市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将责令该停车场整改,整改不过关将对其进一步处理。 没获批文物业擅自收费 按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物价局检查人员又驱车来到了厦门双涵路口假日商场。车子刚停下,一个穿着物业服装的男子,就过来跟抽查组收取停车费,即停即收,每部小车5元。 记者看到该男子还提供收费的发票,发票上写着“厦门立元物业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当物价局检查人员向该男子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要求该男子提供物价收费批文时,该男子表示,文件在他们物业领导处,随后不见了。 假日花园的物业主任陈先生介绍,收费的男子是他们物业的维持秩序人员,负责外面假日商城停车维护,因为假日商场有众多商家,假日商场下方的停车场其实并不对外开放,只是方便商家免费停车。不过,对于那男子为何可以在假日商城外,长期收取停车费,而且还可以向车主提供了该物业公司的专门发票。该主任表示并不清楚,需要跟当事人了解。 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道路旁的人行道划分停车位,进行收费,必须经过市建设局、市城管办、市交警同意审核之后,才可以向物价局申报停车收费,与物业在小区内收取停车费不同,必须单独批文,假日商城的停车收费并没有在物价备案或者批文,属于乱收费。 物价局表示,不管是个人乱收费,还是物业自行乱收费,都将严肃惩处。根据有关法规,乱收费,如果有确凿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5倍以下进行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统计的,按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进行处罚。 近期厦门集中整治停车收费 厦门市物价局检查组曾科长介绍,这次厦门全市发起了停车收费的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12日至4月30日)着重检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第二阶段工作内容及重点为全市专用停车场、商场、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 第一阶段停车专项收费检查重点为: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游览参观点等配建的停车场;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等配建的停车场;依法规划的道路停车泊位;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建的停车场。 据悉,停车专项收费检查内容为:停车场实行明码标价情况。主要检查经营者在停车场入口处或醒目位置是否设置明码标价牌,所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段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是否与规定一致。其次,检查是否违反规定收取停车费用。重点查处无批文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按最高限价标准收费等。最后,查处擅自设置停车场或增加道路停车泊位违规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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